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工作操作规程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科技税收政策对推进全省创新型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鼓励我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根据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委联合研究制订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特将区内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工作的具体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确认的标准和依据
1、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属于《江苏省技术开发项目参考目录》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点击下载)、《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点击下载)) 范围内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
2、对属于国家和省限制发展的淘汰的产品、技术、工艺,不得予以项目确认。
二、 项目确认的办理程序
1、区内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由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局进行确认。
2、企业当年立项或变更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应自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项目确认;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在首次立项研发的年度申请项目确认,以后年度不再报送研究开发项目确认资料。
3、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工作实行即报即审制度。
4、区内企业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处进行审查,审查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科技局向申报企业出具统一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三、项目确认的提交材料
企业申请项目确认时,应报送以下资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见附件1)
(二)《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分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见附件2)。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点击下载)和研究开发费预算(附件3)。
(四)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五)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六)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衡山路8号 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电话:85127286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一、区科技计划验收要准备的材料
1、区级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
2、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3、项目工作总结(有关项目实施情况的技术研发、经费投入和使用以及经济效益方面的总结)。
4、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经费决算表(格式按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中的预算表格式)
6、有购置设备的请附设备清单
7、证明科技项目合同中技术考核指标的项目执行期内的检测报告
8、证明经济效益考核指标的销售发票(如果销售发票较多,可附部分项目执行期内金额比较大的发票,其余发票列清单,注明发票号、开票日期和金额)
9、有相关专利、著作权和论文等其他考核指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验收证书(见附件2)
特别注意:区项目拨款20万以上(含20万)的项目验收需要做专项审计。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二、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申请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除以上材料以外还需提供计划立项批文,验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验收证书一式六份。市项目拨款20万(含20万)以上的为会议验收,20万以下的项目只需书面验收。具体细则请参考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http://new.czstb.gov.cn/PortalWeb2008/InfoDetail.aspx?InfoID=5934
申请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网上验收申请表和验收证书一定要填。
操作须注意:
1、常州市科技局网站(www.czstb.gov.cn)--企事业用户平台--用企业法人码(9位数字中间需加“-”)登陆,08年以前申报项目的单位的密码为企业法人的联系电话,08年以后申报项目的单位的密码为自己当初申报项目时设定的,登陆进去后填写验收申请表,并将验收的附件资料扫描上传。
2、将填写好的验收申请表提交,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以后,打印出有水印的验收申请表,和其他验收材料一起交过来。
3、项目通过验收审核后,企业再次登陆企事业用户平台,填写验收证书,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打印出有水印的验收证书,交过来,待市科技局敲章认可后,方可领取验收证书。
所有会议验收项目都要准备一份十分钟内的电子版汇报材料,可以是ppt或者word文档,草拟一份专家验收意见。
联系人:朱轶辰、祁燕 85178239
杨洋 85127285
附件1:区科技计划验收申请表
附件2:区科技计划验收证书